格陵蘭(格陵蘭語:Kalaallit Nunaat,丹麥語:Grønland)大部分位於世界上第一大島嶼——格陵蘭島上,面積2,166,086平方公里,大約81%都被冰雪覆蓋。「格陵蘭」的意思為「綠色土地」,曾是丹麥王國的海外屬地與王國內的自治體,並在2008年的公投後決定逐漸走向獨立之途,並在2009年正式改制,成為一個內政獨立但外交、國防與財政相關事務仍委由丹麥代管的過渡政體。
格陵蘭全境大部分處在北極圈內,氣候寒冷。隔海峽與加拿大和冰島兩國相望。
格陵蘭的原住居民究竟何時來到這裡,和為什麼他們要選中這個荒涼的地方居住,這些都已經無人知曉。在冰島的殖民者於982年來到這裡的時候,他們發現這裡無人居住。在島的極南端,冰島人建立了三個據點,在接下來的幾個世紀中,他們一直堅持下來。 格陵蘭這個名字正是這些斯堪的納維亞人所取。根據北歐神話史詩薩迦記載,紅鬍子埃里克因為犯謀殺罪而從冰島流亡至此。埃里克一家及其奴隸向西北航行,以探尋傳說存在在那裡的陸地。當他在島上定居下來後,便給該島取名格陵蘭(意即「綠色的土地」),以吸引更多的移民。(至少該島南端的峽灣還是多草的。)他的這一妙計果然成功,最終有約4000名北歐移民移入,並和新來的因紐特人和睦相處。12世紀時,在格陵蘭甚至還建立了一個天主教的主教轄區。1386年,格陵蘭正式歸屬於挪威,成為北歐三國卡爾馬聯盟的領土。在該聯盟瓦解後,格陵蘭又轉屬於丹麥-挪威雙重君主國的統治。
堅持了五百多年以後,北歐人的定居點在15世紀突然消失了,這很可能是因為小冰期引起了普遍的食物匱乏。後來發現的該時期居民的遺骨,都帶有營養不良的特徵。一封1424年由格陵蘭寄至冰島的信件,是北歐人定居在格陵蘭最後的證據,之後就在沒有任何北歐人定居格陵蘭人的史料。 1814年,根據基爾條約,挪威被丹麥割讓給瑞典,而丹麥重新獲得了格陵蘭的主權。 1931年,挪威佔領了當時無人居住的格陵蘭島東部地區,宣稱該地是無主土地,聲稱對其擁有主權。1933年,丹麥和挪威兩國同意將此爭端提交國聯下屬的常設國際法院訟裁,根據仲裁結果,丹麥獲得了格陵蘭島的全部主權。 來自挪威的紅鬍子埃里克是有記載最早開發格陵蘭的人,他把該島命名為格陵蘭。在早期的地圖上,格陵蘭也曾被標上Gruntland的名字(意為大地之地),到底Grunt是Grøn的訛音,還是反過來,至今無人知道。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,格陵蘭和丹麥本土的聯繫,由於1940年4月9日納粹德國佔領丹麥而被切斷。格陵蘭通過開採伊維圖特(Ivigtût)的冰晶石礦,設法同美國和加拿大進行貿易,獲得了必需的商品。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戰爭結束。 二戰期間在這一地區也發生了小規模的戰鬥。1943年,一名丹麥士兵在該地區陣亡,一年以後,一名德國士兵也戰死該地。
格陵蘭的國家元首是丹麥君主,現任為瑪格麗特二世,丹麥政府任命一位高級專員(Rigsombudsmand)代表丹麥國王和政府。 格陵蘭自治議會經普選產生,任期4年,設31個議席。自治政府首腦格陵蘭總理通常就是議會多數黨首領。 雖然丹麥是歐洲聯盟成員國,但格陵蘭不屬於歐洲共同體的一部分。 格陵蘭於2008年11月25日舉行自治公投,公投在全島80個市鎮和村落舉行,當地午夜左右,公布開票結果,投票率71.96%,75.54%贊成自治,23.57%反對。公投案以超過75%選民支持大比數獲得通過,成為格陵蘭脫離丹麥300年統治而獨立的前奏;公投通過後,格陵蘭自治地位從2009年6月21日起生效,成為國際法下的獨立群體,自行管理自身的內政、司法與資源分配運用,但其國防、外交與財政相關事務仍暫時委由丹麥協助,作為邁向完全獨立進程中一個臨時的階段。
相關連結:
維基百科:格陵蘭
冰島官方旅遊網站:冰島官方旅遊網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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